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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31

为确保2023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3.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4.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学术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专业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

2.复试工作委员会职责包括:

(1)组织成立复试小组。根据本院学科特点,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2)组织成立技术支持组、考生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负责技术支持组责录音录像电子设备的调试等工作。考生联络组负责复试事前、事中和事后与考生的所有联络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后勤保障。

(3)根据学校颁布的实施办法,制定符合本院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4)制定学院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5)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6)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学院复试安排

1.复试报道时间:3月31日。网络远程复试设备调试时间:3月31日下午。

2.复试时间:4月1-2日。

3.复试形式: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相结合。一志愿全日制考生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非全日制考生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具体安排将执行研究生院最新通知。

4.具体复试安排请参见学院发布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流程与总体要求》。

四、复试具体要求

1.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现场复试的专业水平考核方式为笔试;网络远程的专业水平考核方式为面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详见《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现场复试的听力考核方式为笔试,口语考核方式为面试;网络远程的听力和口语考核方式为面试。

3.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考核方式为面试。

4.同等学力加试和政治理论测试。考核内容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方式为笔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将答卷纸质版妥善保存,以备学校对答卷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存在抄袭行为者,成绩作废,取消录取资格。

5. 复试成绩确定办法。每项考核内容均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

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网络远程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1.符合学校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2.符合学校调剂遴选规则:

(1)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2)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3)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

(4)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5) 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六、录取

1.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2.研究生院负责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2.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3.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4.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5.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3)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4)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监督

1.学院党总支书记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

2.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3.我院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学院网站(https://smse.dufe.edu.cn/)。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宋老师(13842884437)、王老师(18742520220)。

4.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及“东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

八、复试的其他事宜

1.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品德素质与政治思想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

2.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3.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4.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统一体检,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

5.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必要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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