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 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复试工作办法
时间:2024-05-07
为做好 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总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方法,确保招生录取的科学性。
3.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二、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名单请见附件1。
2. 招生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1)研究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2)依据学校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3)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小组组成人员不少于 5 人,成员须为本学科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校内教师。同一专业内,考试科目不同的研究方向可根据需要单独成立复试小组。
(4)具体组织本学院的复试选拔工作。
(5)对本学院复试工作中的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3. 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进行统筹安排,学院协助组织实施。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 复试时间:5月11日7:30-9:30
3. 复试地点:东北财经大学劝学楼425
四、复试具体要求
1. 考核内容:综合能力考核,包括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2. 考核方式:综合能力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为20分钟。
3. 考核流程和具体要求:
(1)外国语能力考核(3-5分钟):主要考核听力和口语,采取考生英文自我介绍、师生英文问答等方式。
(2)综合考核(15-17分钟):主要考核专业素养、综合素养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采取考生汇报、师生问答等方式。
1). 考生汇报(不超过8分钟):每名考生制作PPT并做口头汇报,内容主要包括:
a) 个人情况:本人从大学至今的个人简历和科研经历。建议列出曾修读的专业课程,以及学术论文、项目与课题、专利、科研奖励、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成果。
b) 学术专题:博士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和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考生需要自选本学科内有研究价值并且能够体现个人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的内容进行汇报。
2). 师生问答(7-9分钟):专家依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提问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尤其侧重于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学术规划、研究基础和科研潜力。
4. 复试成绩确定办法:复试小组须按百分制分别给出专业素养、外国语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各项成绩,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成绩由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及现场考核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核成绩由各项成绩加权计算得出: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养×50%+外国语能力×15%+综合素质×2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1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公示
1. 招生录取在兼顾学科均衡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考生总成绩由初试阶段的基础能力测试成绩(折成百分制)和复试阶段的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相应权重系数进行加总,二者权重系数均为 50%,即:
总成绩=(基础能力测试成绩/3)×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2. 研究生院将根据合格考生情况,结合各导师当年的招生限额,拟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进行确定。
3. 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核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
六、纪检监察
1.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2. 学院党总支书记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
3. 学院招生选拔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
4.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 或发送邮件至 yanzhaoban@dufe.edu.cn。
5.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学院网站(https://smse.dufe.edu.cn/)。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宋老师(0411-84713589)。
七、其他事项
1. 学校将对考生的身份证件、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学历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成绩单、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
2. 复试小组成员须认真填写《东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3. 在招生选拔过程中有作弊替考、弄虚作假、传播考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生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的考核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 博士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必要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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