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时间:2022-09-05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培育计划管理办法
(讨论稿)
(2014年 11月 5 日班子会讨论通过)
为加强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资源建设,搭建具有鲜明特色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平台,从而提升我院教师队伍的师资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学科方向为依托,以本科基础课和核心专业课为平台,重点扶持我院相关课程任课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其目标是培养一批以教学名师为核心,团队成员组成合理,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团队合作精神的优秀教学团队。从而加快我院精品课程、骨干教师、教学名师、高质量教材与优秀教学成果等质量工程的培育进程。
二、组织管理机构
1、教学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
教学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由学院班子成员、各教学部主任(副主任)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教学团队的遴选、管理和考核等全面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唐加福;
成员:李俊、刘畅、赵枫、田青、杨兴凯、刘伟、陶永明
2、教学团队培育计划工作小组
教学团队培育计划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长为组长,成员由学术委员会委员组成,负责具体执行教学团队的遴选、管理和考核。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唐加福;成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项目主任:刘子龙;秘书:贾金妍
三、遴选办法与程序
1、根据学科发展规划,教学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每年公布教学团队学科方向指南和支持名额。
2、学院教师依据教学团队方向指南,选择与学科方向接近的课程为平台,自愿组建团队,填写《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前期教学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计划、团队建设目标等申请材料。
3、由教学团队培育计划工作小组(团队申请人、参与人回避),对提出申请的教学团队进行评审。教学团队申请者需进行答辩(15分钟),内容包括团队组建背景与目的、建设内容与建设目标、主要优势与特色;经专家无记名投票,超过2/3赞成票视为通过;
四、申报条件
1、作为教学团队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院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课程的课程负责人;
(2)申报的课程需开设3年以上,且教学评价达到优秀。
(3)主持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1以上。
2、教学团队成员及其成果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2年以上从事申报课程的教学工作。
(2)团队成员数量适中(3-5人),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五、支持措施
1、学院在经费预算中列出专项经费,用于资助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根据发展规划与年度预算,资助每个团队3万元,资助期限为三年。
2、学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学术团队争取各级各类的教改类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六、教学团队责任
1、以教学团队为基础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2、团队内部定期组织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经验交流会,每学年不能少于4次。
3、教学团队需围绕申报课程明确建设目标,包括精品课程(精品开放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教学课件(开发与评奖)、教学公开课和教学竞赛、教学名师(学校、省、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与成果(奖和论文)。
七、经费管理
1、经费使用范围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变更经费用途;
2、经费分三年报销核算,首期核拨不超过总资助经费的50%;
3、经费应主要用于团队成员参加教学改革会议差旅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论文发表费、图书资料费、教材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教学活动。教学团队主持人负责本团队经费的规划、预算分配,并报教学团队培育计划领导小组审批后使用。教学团队应设专门人员(非团队主持人)管理经费具体支出。
八、考核
1、教学团队培育计划有效期三年。
2、教学团队负责人在任期内可以更换团队成员,学院应及时备案。
3、教学团队每年形成《教学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内容包括所组织的教学讨论活动记录、建设内容进展、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向教学团队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汇报。
4、教学团队培育期结束时,团队负责人填写《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向学院报告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业绩以及团队自身建设等情况。由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教学团队的总结和验收。
5、教学团队在建设期间须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1)发表教改论文3篇以上;
(2)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教学团队,规划教材,教学名师,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等)1-2项以上;
6、 为鼓励高水平研究项目和高水平论文,建设期间,教学团队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其考核绩效认定为优秀。
(1)获批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2)获得国家级规划教材;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7、教学团队考核结果作为该团队负责人申请学院内部其他支持计划的重要诚信标准。如出现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其他严重违纪现象,学院有权利据此一票否决其他支持计划的申请。
九、附则
1、学院可根据教学团队运行的情况及学院财务状况,对本办法进行部分调整和改进。
2、教学团队申报标准、考核标准可根据学院教学实力水平的变化,动态进行修订和调整。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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