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参加本科专业建设会议及培训实施办法
时间:2022-09-05
为促进本科专业建设,鼓励教师积极投入本科专业创新教育,推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实现各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1.参加专业建设会议范围
(1)省级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以下称教指委)的工作会议,担任的委员教师参加;
(2)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的工作会议,担任职务的教师参加;
(3)由省级以上教指委或专业协会组织的与学院本科专业相关的专业建设研讨会;
(4)由在本专业有较高影响力学校组织的专业建设会议;
(5)学院认为其它有必要参加的专业建设会议(严格控制)。
2.参加师资培训范围
(1)由省级以上教指委组织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师资培训;
(2)由较高影响力学校组织的与本院专业相关的师资培训;
(3)国家或省师资培训网所列的师资培训;
(4)学院专业建设急需的师资培训(由学院研究决定);
(5)由教务处公布的师资培训(非学校资助)。
3.申请办法
(1)参加专业建设会议。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系主任推荐或学院领导安排, 学院审核 。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3人。
(2)参加师资培训。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系主任推荐,学院审核。原则上,培训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所教授的本科专业课程或拟开设的课程相符,培训结束后必须提供相关培训证书。原则上每位教师参加培训的时间间隔不少于2年。
4.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为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和培训费,金额按学校规定的出差标准执行。
5.本办法适用于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教师。
6.本办法于2014年9月10日学院班子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9月10日
电话: 邮编:116025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Copyright © 2014-201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