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系主任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09-05
为了调动系级组织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系主任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界定系级组织与学院之间的职责,明确系主任的权利和责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定位
1.系是学院下设的教学、科研基层组织,是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主体,也是学院组织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最小单位;具有计划、组织和实施职能。
2.系实行学院班子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
3.系主任是系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系的日常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协助学院班子完成学校下达和学院规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
4.系主任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届任期。
5.系主任的聘任程序:民主推荐或自荐、院长提名、学院班子会集体讨论通过后聘任,并报教务处备案。
6.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规模,每个系配备1-2名副主任,协助系主任工作。
二、系主任的主要责任
7.负责制定、实施和总结本系年度工作计划。
8.负责制定专业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发展思路、建设内容和措施。
9.根据需要,参加学院班子扩大会议,就学院发展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10.协助主管领导完成专业评估的专业目标评估、课程评估、教师评估和学生发展评估等各项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
11.负责制定、调整和实施本科生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协助主管领导制定和实施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协助学院进行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12.负责本科生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组建课程团队,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协助主管院长制定并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组建课程团队。
13.协助主管院长组织开展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组织本专业学生的学科竞赛和教师教学竞赛;协助主管领导开展学生各类评奖评优活动。
14.学院公共课(跨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由学院按照一定的原则负责安排任课教师,落实教学计划,系主任协助学院做好日常教学管理;本系专业课程由系主任落实教学计划。
15.协助学院建设和管理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验室,保证实验室的高效利用。
16.各项监考任务的名额分配原则由学院统一制定;系主任根据学院的分配原则,负责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及名单,并组织实施。
17.研究生名额的分配由学院制定相应的双向选择规定;系主任协助主管院长组织和实施研究生论文开题、预答辩、外审和答辩工作。
18.协助主管领导搭建科研和学术交流平台,包括:协助学院组织承办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和期刊特刊;负责组织系内教师参加相关学术报告、学术沙龙和学术讨论;负责组织系内的学术讨论小组;协助学院组建学术研究团队和研究所;推荐并协调相关学者来学院交流访问。
19.完成院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系主任的主要权利
20.根据工作需要,提名系副主任,经院长同意,报学院班子讨论通过后任命,并报教务处备案。
21.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需要,向学院推荐引进高水平人才。
22.在本系人员的评优、评奖、考核和职称评审等院内评审中有建议和推荐权。
23.在学院规定的限额内,推荐参加重要学术会议、调研和进修培训人选。
24.在学院规定的限额内制定专业建设经费年度预算,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使用专业建设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25.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6.本意见由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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